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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推行幼儿园园方责任险 最高赔额达30万
发布日期 :2012-08-09 作者 : 伟才教育-艾木 浏览次数 : 2805
据新华社报道,从2012年9月1日起,合肥市将由财政支付保费,在全市公办及批准成立的民办幼儿园全面推行园方责任保险,每名受伤害幼儿年累计赔偿金额最高可达30万元。
据了解,园方责任险指由幼儿园作为投保人为幼儿投保,因园方责任导致幼儿伤亡的事故及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根据合肥的政策,在园幼儿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视作一次事故,每名受伤害幼儿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30万元,每所幼儿园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450万元。
合肥的幼儿园园方责任保险将按照学年度投保,每次保险期限为一年。所需保费由市财政全额支付,幼儿园不得另行向家长收取。
合肥市某幼儿园园长介绍说,早在2010年,合肥市不少幼儿园就为每位孩子购买了园方责任险,只要是参加了这项保险的孩子,在幼儿园内因为校方过失导致孩子伤亡或者有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以前的保险费用是由幼儿园承担,费用为每个孩子每年5元钱。
从今年秋季开学开始,合肥的幼儿园园方责任保险将按照学年度投保,每次保险期限为一年。所需保费由市财政全额支付,幼儿园不得另行向家长收取。
合肥市教育局办公室主任朱迎友表示,这项新政实施之后,涉及600多所幼儿园,十三万在园幼儿。这项惠民政策在全省是首家,在全国范围内也处于领先地位。这项保险的实施,不但保障了幼儿的安全,也缓解了幼儿园的办学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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