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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南】龙港民办幼儿园“集体涨价”

发布日期 :2011-12-26 作者 : 孙丽 浏览次数 : 3388

当地有关方面称,新收费标准未报主管部门备案和公示。 
      “我孩子所在的龙港一所幼儿园去年一个学期学费只要1400多元,新年开学一下子增加到2000多元了,真离谱”——昨天,本报新闻热线接到多人电话,反映苍南县龙港镇多所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大幅提高。

新学期收费增加一千多元

周先生孩子在龙港某民办幼儿园读大班,他反映:“一下子增加1000多元,实在太过分了。”

对此,该幼儿园有关负责人解释说:“现在物价上涨,公办幼儿园教师的工资在增加,民办教师的待遇有待提高。学校正准备下调班级人数,这也将增加开支。”

周先生遭遇不是个例。根据家长反映,龙港多所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都不同程度地提高。对于这种非同寻常的默契,有业内人士透露,龙港多所民办幼儿园此前曾相互沟通过。

教育物价部门介入调查

按照200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的《民办教育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民办学校对非学历教育的其他受教育者收取的学费、住宿费标准,由民办学校自行确定。

但有关部门就此表示:自行定价并不是可以随意定价,价格必须根据成本进行核算,并报教育部门和物价部门备案。对于价格不合理的,物价部门可以拒绝受理。所谓的成本核算主要指保育费,包括基建费用、校舍修缮费用、教具更新折旧、教师工资等。

针对部分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大幅提高一事,苍南县教育部门和物价部门昨天已联合成立调查组,对民办幼儿园涨价风波进行调查。

调查中,一些民办幼儿园负责人反映,目前苍南县以外的其它一些县(市、区)幼儿园收费标准每学期已按两三千收取,远远高于龙港民办幼儿园的收费标准。但由于早期龙港幼儿园竞争激烈,定价较低,有些学校至今只有七八百元,导致教师工资偏低,师资向周边幼儿园流失。

尽管民办幼儿园方面有着种种理由,参与调查的有关负责人认为: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提高,一要考虑老百姓的承受能力;二是按成本核算的收费标准必须在规定时间和程序报物价、教育部门备案,并提前公示;三是收费标准不宜大幅提高,应控制在一定幅度内。

目前,经该县教育和物价部门的督查,龙港镇部分民办幼儿园已不同程度地下调之前已上涨的收费标准。对涨价风波,有关部门还将作进一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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