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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将全面展开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
发布日期 :2012-08-31 作者 : 伟才教育-艾木 浏览次数 : 2596
近日,上海市教委人事处处长周景泰在新闻发布会上宣布,为进一步提升基础教育师资队伍的水平,从今年秋季新学期起,在徐汇、长宁、普陀、奉贤试点的基础上,全市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将全面展开。
据介绍,见习教师是指师范院校或其他高等院校相关专业毕业,在中小学、幼儿园首次任教的人员。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将围绕"职业感悟与师德修养、课堂经历与教学实践、班级工作与育德体验、教学研究与专业发展"四个模块展开,重点在职业认同与课堂实践、班主任工作能力的提升。
规范化培训期间,见习教师的人事管理由聘任学校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负责。见习教师与聘任学校或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合同期与培训期一致,期间享受待遇应与同类人员相同。培训结束(即合同到期)后,合同自然终止。培训结束后的考核工作由区县教育学院、培训学校和基地、见习教师聘任学校共同完成。考核合格者颁发市教委统一印制的《上海市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作为教师资格首次注册的依据之一。
据周景泰介绍,今后本市教师资格证书的考核和发放,将统一标准,即用国家制定的统一标准题库,由本市统一进行,取得证书者,再由招聘学校择优录用。本市将在中小学推行"教师注册制",每五年注册一次,连续五次,即25年以后才可免注册。周景泰认为,教师的门槛提高,对整个教师队伍的"进口"将起到基础性优化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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