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法规
深圳市龙华区教育局出台疫情期间民办幼儿园帮扶措施
发布日期 :2020-04-01 作者 : 浏览次数 : 6609
为深入贯彻落实疫情防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要求,龙华区教育局研究出台疫情期间幼儿园相关补贴及帮扶措施,支持民办幼儿园共渡难关,为疫情后恢复正常教学秩序做好准备。
01 提前发放民办普惠园奖励性补助,放宽使用比例与范围
(1)2020年春季学期的普惠园奖励性补助已发放至各幼儿园专户
(2)支付教职工工资比例放宽至100%
民办普惠园可优先将普惠园奖励性补助经费用于发放疫情期间(即2020 年1月至春季学期开学前)产生的教职工工资,支付比例放宽至100%。
(3)可用于支付幼儿园安全监控系统购置、安装经费
在保障教职工薪酬及时发放的基础上,民办普惠园可将普惠园奖励性补助经费用于支付幼儿园安全监控系统购置、安装经费。
(4)可用于支付疫情期间的园舍租金
幼儿园在优先保障教职工工资及安全监控系统建设经费后, 剩余的普惠园奖励性补助经费,可用于支付疫情期间园舍租金。
02 放宽三方共管资金使用时限
民办幼儿园可申请提取三方共管资金的50%,用于支付幼儿园教职工工资及幼儿园疫情期间产生的租金。对于已提取的资金,存入时限放宽至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后10日内。
03 协助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配备
龙华区教育局将结合实际,协助各民办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物资配备,并适当向普惠园以及存在实际困难的其他民办园倾斜,同时指导各幼儿园做好疫情防控及开学准备等工作。
04 指导落实疫情期间社保减免政策
指导各民办幼儿园及时登录市人社局官网,按照《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贯彻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的实施意见》有关规定,如本单位属于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对象,可按规定享受企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三项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减免政策。
05 加快政府资金审批进程
龙华区教育局将进一步加快民办幼儿园各项政府资金使用审批进程,确保政府资金及时到位,缓解幼儿园疫情期间的资金周转问题,保障幼儿园有序运转。
有关说明
相关帮扶措施适用于疫情期间(即2020年1月至春季正常开学前),幼儿园正常开学后,恢复各项资金原使用规定。
在区教育主管部门正式通知开学前,全区幼儿园不得擅自开学,不得以任何形式接收寄托幼儿,严禁在春季学期开学前预收各类费用,已收取费用的应予退还。
伟才教育解读:
民办幼儿园始终是学前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政府出台相应的帮扶政策,减轻疫情对民办幼儿园的影响,促进学前教育稳定健康发展。
让我们坚定信念,期待春暖花开!
- 更多相关信息
- 2020-03-05教育部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
- 2012-10-16教育部关于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的通知
- 2012-04-11《校车安全条例》 让校车驶上安全通道
- 2012-03-28赴英留学签证政策变化解读
- 2012-03-27澳洲学生签证相关要求将作重大调整,申请难度大为降低
- 2011-12-27中小学生教师继续教育规定
留言信息提示: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