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资讯
全面实施《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发布日期 :2011-12-27 作者 : 浏览次数 : 2769
2006年10月19日,市政府新闻发言人焦扬今天以书面形式发布了市政府办公厅最近转发市教委等十二个部门制订的2006年至2008年《上海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
根据《行动计划》,在2006年到2008年期间,上海的学前教育发展将实现6个具体目标:
(一)本市98%以上具有上海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适龄儿童能够就近接受3年学前教育;3岁以下儿童的家长及看护人员每年接受4次以上有质量的科学育儿指导。
(二)80%以上幼儿园达到教育部或本市颁发的幼儿园建设标准。其余幼儿园幼儿活动室人均使用面积不小于2平方米。
(三)幼儿园保教人员实行持证上岗。85%以上专任教师达到大专以上学历,其中20%达到本科以上学历。
(四)幼儿园每班学生人数控制在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五)形成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网络。
(六)幼儿具有健康活泼、好奇探索、文明乐群、勇敢自信、有初步责任感等良好基本素质。为确保《行动计划》落到实处,市政府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把目标要求纳入各区县十一五规划中,市教委将制订《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评估指标体系,纳入教育专项督导。
此外,上海还将把当前学前教育发展的重点放在郊区、农村。抓紧世博基地住宅和市属商品房配套幼儿园的建设,切实解决动迁入住居民子女的入园问题;同时,采取由区县委托院校定向培养的方式,确保每年有稳定的新生幼教师资力量充实到郊区。
- 更多相关信息
- 2011-12-27辽宁规范民办幼儿园教育 加强教育教学课程管理
- 2011-12-27幼儿园孩子快成了“小学生”
- 2011-12-27幼儿园管理费退费应提前定
- 2011-12-27天价培训,到底值不值?
- 2011-12-27幼儿园收学费要求统一办卡 究竟是方便了谁
- 2011-12-26哈市取缔面积不足60平方米人数不足60的“过小”幼儿园
留言信息提示:
X